警惕宠物消费陷阱!“铲屎官”惨遭割韭菜

发布时间:2025-07-19 22:41  浏览量:1

在当下生活中,宠物是许多家庭不可或缺的一员,它们带来了欢乐与陪伴,甚至成为了很多家庭的“宝贝”。然而在尤溪县,却有这样一对夫妻,利用了宠物主人对宠物的关爱,精心策划了一场虚假的“宠物医疗骗局”,这一期的《热案大家谈》就来关注假冒宠物医生,以虚假医疗记录和夸大病情,骗取宠物主人的巨额钱财。

小林是一位爱猫人士,从小就特别喜欢毛茸茸的猫咪。2019年9月,她在网络上看到一则领养猫的广告,照片中的猫咪非常可爱,一下就打动了她。小林说,那则领养猫的广告上有联系电话,对方表示她家是开宠物店的,最近,猫生了好多只小猫。最终,小林花了200元,挑选了一只带回家。

随着这只小猫咪的到来,小林的生活多了几分欢乐。小林说,她每天下班回家,小猫咪就会跑到她身边,小林在沙发上看电视、刷手机,猫咪就窝在她身边,不吵不闹,非常乖巧。

在养猫的过程中,卖猫的商家姜姓女子频繁在微信上,和小林交流养猫心得。

在接下去的日子里,姜姓女子以帮助照顾猫咪为由,多次向小林出售猫粮、药品等宠物用品。

一来二去,双方因猫咪结缘,在生活中成了好朋友。2020年7月,小林的猫咪出现了便血的情况。姜姓女子向小林建议,并帮忙把猫咪送到福州的宠物医院进行详细检查和治疗。

而此时,小林并没有想到,由于她对猫咪的关爱,出手比较大方,姜姓女子的贪婪之心早已悄然滋生,姜姓女子用爱人纪先生的微信号假冒宠物医师,并将昵称改为“宠医”,不断和小林虚构猫咪的治疗费用。

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姜姓女子用“宠医”微信号,多次通过虚报高昂费用、夸大猫咪的病情、虚构检查治疗等方式,诱骗小林支付了高达263207元的医疗费用,并谎称这还是优惠后的友情价。而实际上,猫咪在福州宠物医院真正治疗费用,仅为2万元左右。

小林说,姜姓女子的夸大其词,让她信以为真,于是,她不断地支付猫咪的治疗费用。

此后,因小林再也无力支付猫咪的天价治疗费用,她决定暂停治疗猫咪。

但尝到甜头的姜姓女子,为了继续榨干单纯、有爱心的小林,再次冒充宠物医生,谎称宠物医院的合伙人要退股,并以资金不足为由,要求小林退还之前所谓的优惠费用,并承诺之后会重新返还,继续骗取小林109300元。

然而,这些钱就像石沉大海,姜姓女子夫妻俩并没有兑现承诺,把109300元钱款返还给小林,而是将所得钱款挥霍一空。直到这时,小林才如梦方醒,在家人的陪同下,向尤溪县公安局报案。

最终,被告人姜姓女子、纪姓男子被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尤溪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姓女子伙同丈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冒充宠物医生,夸大宠物病情,虚报医疗费、谎称漏算费用等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达352507元,其行为均已经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成立。

最终,法院认为,姜姓女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纪姓男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判处被告人姜姓女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纪姓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姜姓女子、纪姓男子继续退赔给小林232507元。

近年来,网络领养宠物诈骗案件频发,涉案方式也越来越“潮”,让各位“铲屎官”防不胜防。这起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也提醒广大爱宠人士,领养宠物时,最好选择专业救助机构,在遇到涉及金钱交易时,一定要对所谓的“朋友”保持警惕,提高防范,切忌“病急乱投医”,沦为不法分子的猎物。

问题1:本案中,姜姓女子通过虚构宠物病情、编造医疗记录前后共骗取被害人小林35万余元,法院为何判决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而非普通民事欺诈?民事欺诈与诈骗罪该如何界定、法律后果又有哪些不同?

问题2:此案的判决结果有哪些积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对于今后类似案件的司法认定有何参考意义?

问题1:在网络社交空前发达的当下,对于整合政府、社区和互联网平台的力量,构建覆盖线上线下的防诈宣传网络有何建议?

问题2:时下网购经济与数字技术已经深度融合,是否可以通过大数据算法等前沿技术来识别异常消费模式、虚假信息,来进一步防范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另外,能否通过立法的手段,强制要求网络支付平台设置风险提示和资金托管功能?

问题1:本案中,诈骗者利用受害者小林对宠物的情感需求实施犯罪,近年来,这类在网络上以情感为诱饵、以诈骗钱财为目标的案件时有发生,那么,这类犯罪行为一般都呈现出什么特点?

问题2:法院判决认定姜姓女子及其丈夫纪姓男子分别为主犯和从犯,而纪姓男子在本案中仅提供了微信号,在此类案件中,司法机关是如何认定其"明知并参与诈骗"的主观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