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领养”猫?背后有猫腻!律师:建议消费者到正规经营场所购买宠物,避免经济损失
发布时间:2025-06-02 11:55 浏览量:8
“免费领养”猫咪套路深,消费者需警惕!
近日,南宁市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宠物售卖模式——“免费领养”猫咪。多家猫舍宣称“0元领养”,无需花费一分钱,即可免费领养一只市场价超千元的猫。然而,这种看似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背后却隐藏着诸多猫腻,不少消费者因此中招,背上了“猫贷”,每月捆绑支付上百元费用,持续时间一年至几年,甚至领养的猫咪还出现了各种健康问题。
商场内透明的猫柜吸引过往路人。
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上,搜索“领养”“猫咪”等关键词,会发现大量宠物领养信息,商家用可爱的小动物照片制作封面,有的还特地在小猫前立一块“免费领养”的牌子,引得不少网友留言想领养。在西南商都、万象汇等人流量大的商场内,一排排宠物猫柜悄然出现,透明的展示橱窗内,对外展示各式各样的品种猫,来往行人不禁被吸引驻足。
据西南商都一家宠物店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提供的是新型订阅式养宠服务,为宠物主提供一对一定制服务。所有品种猫均不要钱,但为避免弃养或转卖,需每月储存对应“猫咪钱包”费用。费用兑换成积分,可以用来购买宠物用品以及保障服务。然而,这种所谓的“免费领养”背后,却暗藏玄机。
网友小莫(化名)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帖子称,去年5月中旬,她在网络平台看到免费领养小猫的信息,到西南商都一猫舍领养时才知道需捆绑13期购买猫粮合同,每期248元。小莫先后领养了2只小猫,都出现病死的情况,但合同仍需照常履行,若解约则需支付高达数千元的违约金。在小莫的帖子下,多名网友跟帖表示深陷“免费领养”套路中。有的称签订了24期合同,有的称小猫回来大病小病不断,有的称不履行合同后被打电话要起诉。他们大多数是第一次养猫的新手。在黑猫投诉平台,有近800条“免费领养”有关投诉,其中南宁相关投诉有10余条。
商家宣称“0元领养”背后到底藏着什么猫腻?据萌某汇猫舍店员介绍,他们想给这些猫咪找到它们的主人,为了确保领养人是真诚养猫的,会签订一个领养协议,确保猫咪的生活质量得到保障。每月从他们这购买猫粮猫砂等费用是248元,总共13个月。另外一家宠物门店店员同样表示,领养猫咪是免费的,但在查看芝麻信用后,会与领养人通过支付宝签订合同。领养人每个月往“猫咪钱包”存钱,领养价格在288元/月—598元/月,需要签订24个月的领养协议。以领养一只498元布偶猫、签订24个月领养协议为例,两年下来总费用达11952元。而据记者咨询多个养猫人,一年猫粮、猫砂、猫零食以及猫玩具等宠物用品费用加起来至高3000元,两年下来花费6000元。
不少网友表示,领养的猫咪身体出现猫癣、猫传腹、猫瘟等或大或小的问题。当问及猫咪有没有宠物健康证明时,几家店铺均称没有证明出示,但自家和宠物医院有合作,可保证猫咪来源正规且身体健康。“如果猫咪死亡想要解约可以,也可以从我们店铺半价领养新的猫咪继续履约。”一家宠物门店工作人员口头承诺可以解约,然而在协议上,记者并未看到相关文字说明。此外,领养协议上写明,用户自合约签订起,若退养需赔付店方800元至3000元违约金。
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沈华律师表示,所谓的免费领养协议实为买卖协议,虽然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当所附义务与赠与物品形成一个金钱等价交换,或义务的金钱价值还高于赠与物品时,那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性质就发生了变化,不再是赠与合同,而是有偿转让的买卖合同。所以该协议应当适用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而协议强制要求每月进行一定金额的消费,实质是强制消费的捆绑销售,该条款约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应认定无效。
沈华律师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宠物店负有对出售动物申报检疫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9条,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真实价格并自主选择交易对象。若商家未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价格或“指定平台商品价格远高于市场价”的,则商家可能构成欺诈或隐瞒重要信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沈华律师建议,准备签订领养协议的消费者,应当要求商家提供检疫证明、疫苗接种记录,必要时共同带宠物至第三方机构体检,以防领养到患有疾病的宠物;同时对于附义务的内容应当了解清楚,确定附义务金钱价值是否过高。已签订类似领养协议的消费者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12315)就捆绑强制消费问题投诉或向农业部门就宠物检疫相关违规问题进行投诉;若投诉无法实现合理诉求,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纠纷过程中要注意妥善保存协议文本、消费记录、宠物医疗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建议消费者到正规宠物经营场所购买宠物,在购买时应索要检疫证明等,谨慎选择网购宠物,警惕免费领养陷阱,避免经济损失。”沈华说。